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采购制度(修订)
为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理顺各部门采购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采购质量,根据上级有关制度,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成立采购小组
采购工作由总务处牵头。学校分管校长担任组长,由总务处、财务室、相关职能科室及校区负责人组成,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
二、采购规定和流程
(一)政府采购项目
1、凡列入当年《徐汇区政府采购目录》的各类货物、工程、服务,都必须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2、集中采购(含集市、定点和集中)
列入集市采购的项目,无论金额多少必须集市采购,不得自行采购。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协议采购网上供货管理办法》实行协议采购网上供货,由采购小组从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ome.zfcg.sh.gov.cn)选择相应设备的品牌型号。目录中带▲的项目,实行定点采购。达到集中采购标准的项目需委托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采购。
3、分散采购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预算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服务及工程项目,属于分散采购,应委托政府代理机构采购(工程按徐汇区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400万元及以上的各类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二)自行采购项目
1、学校采购的货物(单价1000元及以上的)需入固定资产账。
2、学校自行采购项目应寻找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供应商应提供该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相关设备的检验证明材料等。
3、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下学校自行采购的项目及政府采购中属于集市采购的项目,由总务处会同相关职能科室或校区负责人从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一家公司进行询价执行采购。供应商库里没有的,应提交校务会讨论确定并做好会议记录。
4、采购金额5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的项目,应至少选取三家公司进行比价。须填写《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项目自行采购文件》(见附件1),总务处根据申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在学校网站对外发布招标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询价情况汇总后报采购小组组长。学校采购小组对于投标公司(单位)提供的资料从设备性能、质量、价格、质保时间、售后服务、公司资质等方面进行综合比对汇总,提交校务会讨论确定;金额5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的信息化协同理财项目中软件开发类项目必要时由学校采购小组聘请第三方专家评标, 确定中标公司(单位),最后报校务会审定。
5、采购金额2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含信息化项目协同理财中软件开发类项目),学校委托政府代理机构进行采购。
6、因专业特殊,只能实行单一来源采购的(如技能大赛指定软件及设施设备等),须填写《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自行采购单一来源谈判记录表》(见附件2),报经校务会议讨论同意后方可采购。
7、以上所有询价谈判过程的各项资料都应保留归档,以便在资金审批、绩效评估、项目审计、督导、巡察等工作中接受检查。
(三)基建工程管理
1、学校基建项目严格按照教育局下发的《基层单位维修资金和项目的管理办法》执行,所有基建项目均应成立项目小组,由相关人员参与,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操作。
2、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报教育局基建站和计财科立项,报区发改委,由基建站统一安排建设。
3、1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以下的项目,报基建站和计财科立项,由学校组织建设和维修。但施工单位必须在教育局基建站提供的三家单位中经比价产生。
4、10万元以下的项目,报基建站和计财科立项,学校自行三方比价,经学校校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学校基建小组负责执行,做好会议记录。
5、一个校区在一个年度只允许发生一个日常修缮项目,严禁同一工程项目拆包建设。
三、说明:
政府采购项目以当年《徐汇区政府采购指南》所列目录为准,限额标准如有变化,以教育局最新文件为准;本制度自校务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
附件1:
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________________项目自行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第一部分:采购需求
编制人:项目负责人:
第二部分:采购过程记录(注: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不需要填写询价部分)
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自行采购询价记录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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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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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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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情况记录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电话 |
报价(元) |
最低报价(元) |
询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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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过程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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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结果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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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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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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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采购审批记录(校务会议记录)
记录人:时间:
第四部分:附件
1.询价须知
(1)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3)有教育服务经验且有良好合作协议的单位可予以优先考虑。
2.相关的资质证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
《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其他证明
附件2:
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自行采购单一来源谈判记录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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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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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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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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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信息 |
名称 |
地址 |
电话 |
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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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过程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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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结果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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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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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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