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4 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职〔2021〕22号)的文件要求,我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规范操作,圆满完成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学校评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评审依据
1.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4 号)
2. 《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职〔2021〕22号)
3.《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
二、评审程序
1.工作部署
(1)制定《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成立校评审领导小组,确定校评审委员会名单。
(2)召开全校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会议,传达市教委工作会议精神、部署落实学校2020-2021学年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3)分配名额:《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职〔2021〕22号)文件精神,下达给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为3人,根据我校各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人数,适度向学校重点建设专业倾斜分配初评名额。
2.宣传动员
相关校区组织召开年级班主任工作会议,将实施细则印发至班主任老师的手中,要求班主任认真学习文件,同时利用校会课的时间,通过广播的形式在学生层面进行广泛地宣传与动员。严格按照细则鼓励相关学生申请、班主任老师积极推荐。
3.学校评审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年级提出申请,并登陆“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平台”在线申请。申请学生的班主任在线填写推荐理由,向所在年级(专业)进行推荐。年级(专业)负责人对班主任推荐的符合条件学生进行初审,并在线填写初审意见,报请校评审委员会。校评审委员会汇总各年级推荐拟获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后召开评审会议,集体评审后形成评审决议。校评审委员会将评审名单在全校范围进行了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投诉意见。
三、评审结果
经评审,拟推荐洪海茵、蔡乐怡、张君楠同学获得2020--2021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名单详见《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表》
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