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
校园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创建平安校园,加强校园机动车管理,保障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和校园环境秩序,确保学校师生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对出入校园的车辆作如下管理规定:
一、校园场地仅限于学校公务车、教职工私车停放及经学校同意进校的外来办事人员车辆的临时停放。严禁外来车辆在校内存放。
二、非机动车进出校门,骑车人须下车推行。
三、凡进入校园的机动车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区域和泊位有序停放,禁止在主干道、消防通道和其它禁止停车的区域内停放。办理公务的车辆,经主管领导批准,按保安人员的指定区域停放。
四、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时,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遇到学生应停车避让,禁止鸣笛,严禁在体育活动场所等禁止通行的区域内行驶。
五、全校性大型活动和重要活动时,由学校总务处安排临时性车辆停放。
六、来校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修线路工程车等)一律无条件放行;出租车严禁入内(特殊情况除外)。
七、机动车驾驶员要爱护学校的各种设施、设备和公私财物,如有违反予以赔偿;车主应及时关锁好门窗,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
2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