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实训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08-21 08:47:50   发布人:校办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27

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实训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办法

实训教学是树立学生创新意识、培养学生实训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其综合素质的重要环节。为提高我校实训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实训教学范围 

理论教学以外的所有教学环节,含实训教学、各类实习教学等,均属于实训教学范畴。

二、实训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 

1、实训教学由实训教学计划、内容和方法、手段以及考试考核等环节组成。实训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贯穿于实训教学的全过程。

2、健全实训教学管理与监控责任制。教务科负责全校实训教学质量的管理与监督检查;各校区主管教学和实训室工作的主任负责本系所承担的实训课质量的管理与监督检查;实训中心主任负责本实训中心所开设的实训课质量的管理与检查。课程主讲教师、实训指导教师、实训技术人员对课程实训教学质量负责。

3、单独设课的实训课,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实训课指导教师全面负责该实训课的教学质量。

4、未单独设课的实训课,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凡课程含有实训教学环节的,不论实训室归哪级管理,必须由课程主讲教师指导实训,并负责实训教学质量。

5、实训教学计划管理。实训教学计划包括实训教学大纲、实训教材或讲义、实训教学计划等。实训教学大纲由专业教研组编写,报教务科备案。实训教学计划必须按实训教学大纲执行,杜绝随意性。所有实训课必须有实训教材或实训指导书,并且由实训指导教师、课程主讲教师选定或编写,由教务科教材负责人审定并组织实施。

6、实训教学内容与方法的管理。指导教师、实训技术人员和实训教学管理人员应努力探索实训教学规律,积极进行实训教学改革。优化课程设置,改革实训教学内容,及时将本学科科研新技术充实到实训教学中,逐步建立新的实训教学体系。大力倡导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创造性实训。实行实训中心全面开放,并加强创新实训室建设,为培养学生工作意识与创新能力提供基本的场所。

7、实训教学过程的管理。实训教学管理人员应全面了解并及时解决实训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实训教学顺利进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实训教学管理,加强学生评教工作。期中教学检查时每位检查人员至少检查一次实训教学,校主管领导每学期至少检查一次实训教学环节,各系领导每学期至少检查二次实训教学环节,督导组每学期至少检查三次实训教学环节,教务科、各系除规定的全院教学检查外,还要不定期抽查实训教学情检查结果由实训教学管理科汇总,直接与实训指导教师、实训技术人员交流研讨,必要时通报系领导。

三、实训室教学管理须知

(一)学生须知

1、进入实训室时间为课前十分钟,其他时间不允许随意出入。原则上凡进入实训室的学生必须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借阅证等);

2、禁止在实训室内大声喧哗及打闹;严禁穿着奇装异服,穿着背心、拖鞋等学生进入实训室;禁止携带食品、饮料进入实训室;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吃口香糖及随地吐痰;禁止在教学仪器设备、墙壁及桌面上乱写乱画;

3、禁止在实训室内玩电脑游戏、听音乐、上网聊天、登录与课堂教学无关的网站;

4、严禁未经指导教师及实训室管理人员允许,随意开启电源、教学仪器设备及空调开关,严禁在实训室内私自使用电源;

5、实训前,学生必须认真预习实训指导书规定的有关内容。实训时,经指导教师认可后,才能开始实训准备工作;

6、实训时,学生必须服从指导教师的指导,严肃认真,正确操作,独立完成实训任务,不得抄袭他人实训结果,认真完成实训报告或实训作业,并交指导教师审阅;

7、实训中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处理。凡违反操作规程或擅自使用其他设备,导致设备、器皿、工具损坏者,应主动说明原因、写出书面检查,并按有关规定赔偿。

(二)实训指导教师须知

1、参与实训室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同时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内容,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2、根据教学要求认真备课,切实做好课前准备和实训指导工作;

3、认真批改实训报告,及时登记实训考察成绩;

4、对实训教学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教研室汇报;

5、初次上岗的实训教师要试讲、试做;

6、掌握实训室各项实训的原理和技术、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与操作方法,能够维护常用仪器设备;

7、保证实训室设备安全,卫生整洁,避免发生事故,使实训室工作顺利进行。

2020.1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