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
新冠疫情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为科学有效地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在学校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教职工、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疫情处置
各校区要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校区疫情上报人、到校区主任、到学校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按时按要求如实填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自查表》和离沪师生的“一人一档“。
(一)开学前疫情监测
1、开学前学校一律采取全面封闭式管理
学校教职工、学生以及工作人员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进入学校。确需进入学校的人员一律报备离沪、抵沪情况,测量体温,登记后再入内。
2、返校师生员工相关要求
(1)学校正式确定和通知开学前,学生原则上不得提前返校,确因特殊情况需提前返校,必须经学校审核同意。
(2)师生员工分类管理
1)所有师生员工须在返校前14天开展自我健康观察。
2)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市及直辖市所在区)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
个别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应在抵沪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并落实如下管理措施: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实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方可申请返校;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市)的师生员工,一律实施14天严格的集中(居家)健康管理,实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方可申请返校。
3)师生员工应在返校前14天在沪开展自我健康观察;返校前14天有外省市旅居史的,须提供出发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申请返沪,返沪后48小时内进行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报告方可申请入校;住校学生有从外省市来沪返沪须提供返沪后核酸检测报告1次,检测结果阴性报告方可申请住校。
4)来自或途经过去21天内从疫情中高风险调至低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实施7天集中(居家)健康观察,期间合理安排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申请返校,入校后继续进行7天自我健康管理。
5)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前14日来自或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实施14天严格的集中(居家)健康管理(自离开本市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内其他疫情中风险地区抵沪之日起计算),实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申请返校。
6)师生员工的同住家人有返校前21天从境内外中高风险地区返沪情况的,相关师生员工返校时应向学校报备,并做好返校后7天的自我健康管理。
7)境外返沪的师生员工,入境后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管控措施,持健康码绿码且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方可申请返校。
8)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的,暂不返校报到,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排除,确诊病例康复后1个月且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可以申请返校。
9)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按本市相关要求完成隔离观察后,需再进行14天集中(居家)健康观察且再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可以申请返校。
10)在新增本土病例流调过程中,被通知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师生员工,应在完成14天集中(居家)健康管理、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后方可申请返校。
11)来自或途径本市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该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后方可返校。严格按照本市发布的区域界定。
3、返校途中要求
(1)返校途中要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手卫生。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等擦拭清洁处理。
(3)如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如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4、提醒学生及所有教职员工务必自行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二)开学后疫情监测
各校区要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病因追踪与登记制度。各校区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课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所在校区疫情上报人,校区疫情上报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做好记录,并上报校区主任及校级疫情上报人。
1、晨午检工作
各校区排班,由疫情防控工作组成员、校区党员教职工组成执勤人员,利用学生早晨进校时间对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体温测量、观察、询问,利用午休时间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等。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校区疫情上报人,校区疫情上报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班级要有晨午检记录本,各校区卫生室要有就诊登记本、传染病疫情报告记录本。
2、因病缺课及病因追踪工作
班主任要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要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立即报告给所在校区疫情报告人,并做好记录。校区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三、疫情措施
一旦学校发生群体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一)疫情报告
1、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学校校长和卫生疾控部门报告。
2、学校医务人员对可疑病人进行首次诊治,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学校领导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指派疫情报告人 1 小时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
(二)疫情处置
1、及时成立工作专班,建立扁平高效指挥机制。
2、快速落实防疫措施,切断校园疫情传播途径。
(1)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留观室进行医学观察,同时班主任通知家长。不能确诊的,应送医疗机构诊治。
(2)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3)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来检测和处理。
(4)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相关人员负责落实做好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各校区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3、全面加强各类保障,维护校园正常生活秩序。用餐保障、安全保障(共同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基本医疗保障(学校加强师生每日健康监测,落实信息上报,保障师生健康安全)、物资保障(满足学生对生活必需品、药品等的需求,做到有求必应,立即解决,让学生感到安心、舒心、暖心)、卫生保障(安排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清运生活、医疗垃圾,做好消杀工作,维护校园环境卫生)。
4、盯紧盯牢学生宿舍,全力确保学生群体稳定。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6、暂时停止大规模的集体活动,开学典礼、升旗仪式等活动可广播的形式开展。加强对校门的出入管理,控制人员的进出。
7、突出抓好心理疏导,有效防范心理次生灾害。校区发现传染病人后,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让师生了解情况,稳定师生的情绪,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的稳定,树立战胜疾病病的信念。
8、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营造积极向上舆论氛围。
四、善后处置
1、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各校区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2、学校将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传染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疫情报告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
4、加强突发疫情日常演练,提升突发疫情处置能力。
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