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
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自查表
根据上级关于对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的要求,请全体教职员工根据下表所列“现象”自查2018年以来的行为,在“有”或“无”栏打“√”。
序号 | 现 象 | 有 | 无 |
1 | 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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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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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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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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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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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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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学生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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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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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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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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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违规竞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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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2021年9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