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总支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战工作的制度
发布时间:2022-08-20 11:21:23   发布人:校办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41

中共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总支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战工作的制度

统战工作是基层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学校的改革发展密切相关。近年来,学校统战对象和数量不断增加,为进一步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优势,更好地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大局,不断开创学校统战工作新局面,依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学校统战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为宗旨,找准切入点, 凝聚党外知识分子力量,充分发挥党外教师的积极性,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构建和谐校园,推进学校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条    建立统战工作机制。

学校党总支设立统战委员负责统战工作,加强对学校统战工作的领导,解决开展统战工作的实际问题。

第三条    建立专题会议制度

学校党总支把统战工作纳入总支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每学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学校每两年召开一次统战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基层统战工作,总结交流基层统战工作经验。

及时召开统战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和市委、区委的有关统战工作的会议精神。

第四条    建立征求党外人士意见的制度。

校党总支每学期举行1至2次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座谈会,定期向他们通报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对于学校的重大决策广泛听取并认真吸收、研究采纳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建立党外人士参加学校有关会议的制度。

学校举行的教代会,应邀请不是教代会代表的民主党派负责人和党外知识分子代表参加;

有关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以及学校各部门召开的有关会议,也应视情况邀请上述人士列席。

第六条    建立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制度。

学校领导要做好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制度,不定期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知名人士、联系对象开展谈心活动,广交深交党外朋友;党委成员要支持和参加学校重要的统战活动。

第七条    完善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作用制度。

积极支持学校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多党合作、政治协商方面的重要会议和活动,统战部门的重要会议、活动、学习和培训等。

对于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和统战团体的主要负责人、重点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必要的社会工作和社会活动,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支持。   

第八条    完善支持和协助制度  

 支持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健全组织生活,加强对成员的思想教育,提高领导班子的政治思想素质,加强自身建设。

 协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尊重民主党派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在配备活动场地、会议安排、交通工具、经费开支等方面切实给予支持。

支持和鼓励党外人士结合学校中心工作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建言献策。学校各职能部门对各民主党派组织或个人及无党派人士提出的书面意见或建议应给予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处理,研究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及时答复有关组织或个人。

鼓励民主党派成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和调研考察等活动。

第九条    完善统战研究制度

统一战线宣传是党的宣传工作的组成部分,要运用多种形式切实开展统战宣传教育,扩大影响,形成有利于统战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