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关于推行全员导师制的试点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8-18 09:07:06   发布人:校办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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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 号)、《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29 号) 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8〕18 号)、《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上海市教委《关于推行中小学全员导师制的试点工作方案(讨论稿)》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发挥教师队伍基础作用,提高全体教师的育德能力和家庭教育指导能力,推动教师人人成为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建立和完善学生身心健康守护网和现代学校治理体系,根据市教委的相关要求,现就本校推行全员导师制试点工作做如下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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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的育人工作体系,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健康快乐成长,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

全员导师制是学校全体教师按照一定机制与每一个学生匹配,通过与学生建立良师益友的师生关系、与家长建立协同合作的家校关系,对学生进行全面发展指导和开展有效家校沟通,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的职业教育现代学校治理制度。

全员导师制实施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建立“学生人人有导师、教师人人是导师”的制度体系,切实增强全体教师的育人意识和能力、深化班主任与专业及学科教师的协同合作、优化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家校沟通,缓解学生过度的学业压力、情感压力和家长的教育焦虑,重构与现代教育治理体系相适应的和谐师生关系、家校关系和亲子关系,打造“家—校—社”共育的学生全面发展支持网和身心健康守护网, 显著提高学校育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全员导师制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学校实行全员导师制,探索全员导师制实施的基本模式和典型经验、解决实际操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梳理落实全员导师制所需的政策支持保障,积累经验、打好基础、做好准备。

三、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面向人人

坚持以人为本,关爱每一个学生和每一位教师的生命成长与身心健康发展,积极倡导“学生人人有导师”、“教师人人导师”、“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人人成为学生良师益友”、“人人成为家校沟通协调者和家庭教育指导者”的育人理念。

(二)因材施教,全面发展

坚持因材施教,基于学生的身心成长发展规律和个性差异,依托导师和学生之间建立的良好师生关系,适时开展个性精准的学生发展指导和科学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激发学生的优势潜能、守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五育”并举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突出重点,加强融合

坚持重点突出,强调导师落实育人责任的关键职责,促进全员与专任相配合、分工与合作相结合、学校与家庭相融合、校内与校外相补充,充分发挥每一位导师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全体学生搭建有力的社会支持系统、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四、工作举措

(一)确定校两级工作格局

学校成立全员导师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唐纪瑛  滕忠跃

副组长:于惠芳 张峰

组员:陈燕 徐一朵 罗长安 赵洪声 孙诗豪 高成序 卢琛

姚丽燕 费丹  张耀  诸佩玉

学校党政班子负责统筹协调各行政部门和科室的各项工作,为学生匹配导师,为学校推进全员导师制工作提供职称晋升、绩效奖励、评优选先、法治安全等政策保障。学生处、教务处牵头会同校办、招生就业中心、各校区负责制定《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关于推行学全员导师制的试点工作方案》、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督导评价中心落实导师素养、教考一致、归口管理等项目的培训工作;督导评价中心会同学生处、教务处对各校区的推进工作进行调研指导。

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德育、教学分管校领导负责统筹协调学校各相关部门推进此项工作;学生处主任、教务处主任等中层干部负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与各校区主任共同负责落实本校区全员导师制的整体推进;各校区主任负责做好本校区班主任和导师的日常管理;班主任定期组织本班的导师团队,及时沟通学生的学习和情绪,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上报,形成管理闭环。

(二)工作职责

1、形成一校一策

学校因校制宜,形成“一校一策”。结合学校的办学实际和已有工作基础,对本校试点全员导师制的工作目标、组织架构、匹配机制、职责任务、工作要求、研训制度、激励保障等进行全面研究,编制形成学校的《全员导师制试点工作学校实施方案》。

2、聚焦培训和管理

学校要建立全员导师制试点工作的校本培训与研修制度,切实发挥班主任、德育骨干教师队伍的示范引领作用,定期针对全员导师制试点工作组织各类校本培训和集体教研,强化经验分享和案例教学,结合学校生源特点和试点工作实际,提高导师开展学生指导和家校沟通工作中具体问题的专业处置能力。

3、全面试点推进

学校按照《全员导师制试点工作学校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本校全员导师制试点工作,建立导师与学生之间的双向匹配关系,落实导师的两项基本职责(成为“良师益友”,做好“家校沟通”)和三项基本任务(学生家访、谈心谈话、书面反馈),加强班主任和导师家校沟通的“归口管理”和家校沟通软件的规范化使用。

学校全体教师原则上都要担任学生导师,为每一个学生配备导师。暂时不适合做导师的教师,由学校加强培养培训,在达到条件后承担导师职责。根据学校规模、师生比、师资结构等办学实际,确定导师与学生的匹配方式和配置比例。学校在为学生配备导师时,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权和选择权,每位导师与学生之间的配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5。针对个别具有特殊指导需求的学生,可以采用“多对一”方式匹配多名导师。

班主任教师在实施全员导师制后,同时担任学生导师,与学生进行匹配。班主任、德育骨干教师应优先承担具有特殊需求学生的指导工作。学校建立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教师与导师协同合作的“导师团”,充分发挥班主任队伍、德育专任教师队伍和“导师团”的积极作用,建立配套机制,加强导师工作的集体研究研讨和对处境困难学生的针对性联合指导。

4、加强经验总结

学校在试点全员导师制过程中,积极发挥每一位导师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创新全员导师制的工作模式和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三)明确导师基本职责任务和规范

1、导师基本职责

1)成为“良师益友”。导师要成为所指导学生的良师益友,建立尊重平等、相互了解、亦师亦友的师生关系,为每一个学生提供陪伴式关怀与指导。

2)做好“家校沟通”。导师要做好与所指导学生家长的家校沟通,建立陪伴支持、真诚互动、协同合作的家校关系,开展科学、有效的家校沟通和家庭教育指导。

在上述基本职责基础上,导师可根据学生发展的实际需求,找到适合的教育契机,适时开展学生的思想引导、学习辅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生涯指导等全面发展指导。

2、导师基本任务

导师的工作主要包括三项基本任务和归口管理。其中,三项基本任务包括:一次学生家访、一次谈心谈话、一次书面反馈(“三个一”)。

1)一次学生家访。每学期开学前,由班主任指导或联合导师开展一次学生家访;

2)一次谈心谈话。导师要在每学期的重要考试前后、学生生活发生重大变故等关键时间节点,与学生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和开展家校沟通;

3)一次书面反馈。导师在每学期末,要围绕学生本学期的成长发展情况,以积极肯定、正面鼓励和挖掘学生的“闪光点”为导向,撰写个性化《成长寄语》向学生及家长进行书面反馈。

学校在实施全员导师制后,家校沟通实行班主任和导师“归口管理”。“归口管理”是指原则上限定由班主任和导师开展学生家访和家校沟通工作,并主要由导师开展家校沟通,其他教师不得随意与家长沟通。导师在确有学科教师介入必要时,要做好“协调者”,统筹安排家校沟通内容、方式和频次,不加剧家长的焦虑,规范家校沟通软件的使用,减少“键对键”、增加“面对面”,通过提供更适时、更正向、更有针对性的科学引导、反馈和建议,引导家长建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看到孩子的个性潜能和优势特长,建立孩子未来成长发展的合理目标和预期,成为家校沟通的信息“过滤器”和家长及其家庭亲子关系的“减压器”。

3、导师职业伦理规范

全体导师在开展学生指导和家校沟通工作时,必须坚守良好师德师风,保护学生和家庭的隐私,严格遵守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底线规定。导师在工作中发现学生存在严重心理障碍或潜在心理危机时,须及时上报并启动学校应急预案,会同相关专业教师开展评估和转介,恪守相应的职业伦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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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时间安排

时间

任务安排

2021年5月

完成《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关于推行全员导师制的试点工作方案》。

2021年5月

1、学校在全校层面组织开展全员导师制的动员。

2、学校起草《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全员导师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6月

1、学校编制完成并上报《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全员导师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学校初步建立2020级学生导师与学生之间的双向匹配关系工作。

2021年7月-8月

全面启动全员导师制试点工作。

2021年9月-2022年1月

1、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完成2021级学生的导师与学生之间双向匹配关系的工作。同时启动2021级学生全员导师制试点工作。

2、督导评价中心会同学生处、教务处对各校区的推进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开展试点工作的经验交流。

2021年2月

1、学校开展工作总结经验,形成阶段性试点成果。

2、学校组织全员导师制试点工作阶段性成果发布和宣传展示活动。

六、支持保障

1、加强党的领导

学校在推进全员导师制试点过程中,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教师践行“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教育职责。校长、书记落实本校全员导师制实施的领导责任,定期组织研究学情、排摸重点对象、及时调配力量、开展分类指导。

2、落实专业保障

督导评价中心会同学生处、教务处为导师设置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家校沟通与家庭教育指导等培训课程,强化经验分享和案例教学,以校本培训与研修为主,建立以班级为单位,定期针对具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和家长的沟通指导开展研究的“导师团”集体教研制度。学校将根据市教委配套开发的《导师在线系列视频课》、《导师工作指导手册》、《导师家访手册》、《导师家校沟通内容清单》及工具包等专业资源,依托区教育学院等专业力量组建校级专家指导团,深化研究和实践指导、推动经验生成与推广,为学校试点全员导师制及导师开展学生指导和家校沟通赋能。

3、完善评估激励

学校将建立全员导师制试点工作的创优评优机制,加强导师日常工作的交通、通讯等必要保障,进一步完善导师的绩效分配制度,加大对在试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教师的展示与表彰,将导师的工作经历及成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创先评优等的重要参考,强化导师工作的激励保障。

4、创设教学环境

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课程教学“教考一致”落实情况和作业管理措施等政策文件执行情况的督导督查,确保学校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组织教学、布置作业和开展考试命题,严禁随意加快教学进度、拔高教学难度;不得将作业任务、作业监督和批改等工作布置给家长;不得对考试、测验成绩进行排名,可采用百分比区间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反馈学业情况,为全员导师制试点工作匹配支持性教学环境。

5、优化工作氛围

学校将有效利用好社会各方面资源,支持全体导师的工作开展,同步加大对导师的人文关怀,加强学校公共空间的建设和环境美化,探索导师“尽职免责”的保护机制。在全员导师制试点过程中,学校还将组织各类宣传渠道开展面向社会、家长的全员导师制试点工作配套宣传,创新宣传普及形式、传播正确育人观念,为全体导师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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