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管理学校会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9 08:58:14   发布人:管理员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79

各校区:

根据《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4 号)(以下简称《办法》,详见附件1)相关规定,为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以及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

中职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设立的国家级荣誉奖项,各校要严格按照《办法》相关规定认真执行。今年是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第一年,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好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规范报送评审材料。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中职国家奖学金政策和获奖学生的成长成才典型事迹,充分发挥中职国家奖学金的育人功能。

二、精心组织,按时发放

(一)名额数量

依据上级部门要求,我校共有三个国家奖学金名额,国奖人选以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数量为

(二)组织开展评审

校严格按照《办法》规定,认真做好中职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评审、公示等工作,于2021年10月11日前各校区应严格按照《办法》规定,认真填写《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报表格不得涂改,完成校级申报。

10月13日前学生处将汇总名单及审批表上报学校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中职国家奖学金候选名单确定后,所在校区督促学生完成事迹撰写。

10月30日前学生处完成公示等工作。

(三)及时发放中职国家奖学金

12月31日前学生处将获得中职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获奖学生(获奖学生名单以教育部公告为准)学籍档案向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财务处将中职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于2022年1月5日前将中职国家奖学金发放情况报送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备案。

三、规范程序,按时报送

    校级申报过程,学生处、各校区需按规范流程进行操作,按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如下:

(一)《2020-2021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报要求

1.《2020-2021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3)通过“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平台”线上填写,经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线上初审后导出、双面打印。签名处,申请学生、推荐班主任、年级组长(或专业部负责人)用黑色水笔手写签名及日期,学校意见栏加盖学校公章、填日期。

2.“全国学籍号”即全国资助系统中的学生学籍号。

3.申请学生的“基本情况”将通过管理平台与“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基本情况数据库”的学生学籍信息实时对接,无须另行填报。如发现基本信息有误,请及时修改“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基本情况数据库”的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平台将同步自动对接。

4.“在校期间主要获奖情况”由学生本人填写。应填写进入中职校后获得的市级及以上的奖项,最多填写4项(请填写级别最高的项目),按获奖时间由远至近为序填写。获得的奖项名称、颁奖单位的填写要与获奖证书一致。

学习成绩排名未进入年级同一专业前5%,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获奖情况应能明显反映其符合《办法》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八项相关要求。

5.“成绩排名”依据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排名由学校按照年级同一专业进行,应注明排名范围的总人数。

6.“申请理由”由学生本人用第一人称填写,申请理由应能全面详实反映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优秀表现。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

7.“推荐理由”一般由班主任填写。推荐理由应简明扼要,能明确体现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字数控制在100字以内。

8.“年级(专业)意见”可由年级组长或专业部负责人填写,意见应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9.《2020-2021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上报,一份归入学生学籍档案。

(二)报送材料

1.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评审情况报告应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包括公示情况)、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

2.中职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

3.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

4.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决议(纸质版),决议应由所有参会评审委员手写签名。如有委托的,应同时附“委托书”,委托书应由委托人手写签名。

5.《2020-2021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表》(详见附件4)(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

6.《2020-2021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含其他说明材料)。

(三)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事迹撰写要求

1.获奖学生事迹材料(Word文档的文件名为:学生姓名+学校名称)。

2.获奖学生简介。主要包括获奖学生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入学年份、专业)及在校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市级以上);获奖情况按时间排列;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

3.获奖学生主要事迹。侧重获奖学生在勤奋学习、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突出事迹。标题要醒目,凝练、准确、生动;内容要真实、亮点突出,具有感染力;语言鲜活、可读性强。字数2000字以内,以第三人称行文。

4.照片资料。获奖学生的一寸标准证件照1张,日常学习及参赛等方面的照片2-3张。照片清晰、分辨率高,文件名为学生姓名+学校名称,格式为JPG或PNG,容量为3M-10M之间。

)报送时间、要求

请各校区于2021年10月11日前提交《2020—2021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至学生处徐晓磊老师处

 

    

2021年9月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