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党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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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综述1、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廉政建设,营造廉洁氛围我们每年制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班子成员能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学校发展和上级要求修订党风廉政责任制实施细则,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中层以上干部述职,汇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加强“一岗双责”责任考核。开展廉政与师德师风教育,通过案例警示通报,理论中心组学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2、加强制度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我们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校制定“三公”经费支出、招生、收费等工作流程。依照《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三重一大制度》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相关制度严格规范“三公”经费支出,按照《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制度》等财务制度严格规范收费尤其是学生收费流程。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多种形式廉洁教育:每年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党风廉政建设材料是必学内容,同时我们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提出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我们结合师德教育,签订师德承诺书,在教职工中开展廉洁从教、廉洁从业教育,在学生开展诚信考试教育,丰富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我们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每个管理岗位都有岗位自查表,绘制每一项权力事项相对应风险点的工作流程图,并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学校对信访举报、违纪违规等问题及时回复、查处,落实廉洁文化进校园。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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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5概述我们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校制定“三公”经费支出、招生、收费等工作流程。依照《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三重一大制度》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相关制度严格规范“三公”经费支出,按照《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制度》等财务制度严格规范收费尤其是学生收费流程。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多种形式廉洁教育:每年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党风廉政建设材料是必学内容,同时我们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提出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我们结合师德教育,签订师德承诺书,在教职工中开展廉洁从教、廉洁从业教育,在学生开展诚信考试教育,丰富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我们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每个管理岗位都有岗位自查表,绘制每一项权力事项相对应风险点的工作流程图,并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学校对信访举报、违纪违规等问题及时回复、查处,落实廉洁文化进校园。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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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党建工作制度——师德师风信访制度为使我校有关师德师风的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来电,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维护学校良好形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所涉及的师德师风信访工作,是指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及校外组织或个人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领导接待日和领导下基层调研时口头反映问题等方式,向我校及上级部门就教师师德师风问题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按照规定和职权范围需要由我校处理的事项。一、组织机构成立学校师德师风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书记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工会主席、校办主任、总支纪检委员任组员。相关信访转接、接待、督促工作由校办负责。分管校长负责本条线重大师德师风问题的核查、提出处置意见提交校务会议讨论、落实校务会议决定、答复信访人。一般情况由各处室主任、支部书记(校区主任)负责。纪检委员参与涉及重大师德师风问题的核查,列席讨论处置意见的校务会议,做好材料归档工作。二、信访工作要求师生员工和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向学校提出有关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意见、建议和检举、揭发、申诉是宪法赋予的民主权利,是师生员工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渠道,对于维护学校稳定、促进学校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信访工作人员因遵循以下工作要求:1、做到接待热情,看信认真,转信及时。2、严格按学校的政策办事,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平等待人。3、对揭发、检举类的信访件,要注意保密,保护揭发人。严禁对检举、揭发、批评人进行打击报复和对信访人提出的正当要求采取官僚主义态度拖延不办。4、要善于总结,对信访中普遍性的问题要加以综合研究,及时向领导反映,提供给有关部门参考。5、在“件件有结果”的基础上,将相关的信访材料整理、归档。三、信访工作职责1、受理上级机关和领导转办、交办的涉及我校的信访事项。2、受理、协调、转办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校长信箱、领导接待日等渠道反映的信访事项。3、受理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信访事项。4、认真调查,做好谈话记录。5、及时督办,认真落实信访事项。四、信访处理程序1、登记:署名党总支、校长室,未写明具体收件人的信访件,由校办主任负责拆阅,并在《来信登记本》上登记。2、收信人为校领导的信访件,领导签批后由校办按领导批示处理,催办、查办、回复,并向校领导及时说明情况。3、群众来信一般应在两周内给予回复。校办要及时督促、检查处理结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处理的,承办人要及时向分管副校长说明情况。五、来访接待程序1、认真填写《群众来访登记表》,并做好谈话记录。2、依据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回答来访者提出的问题,指明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对紧迫性问题,在做好说服稳定工作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妥善处理。3、校长办公室接待来访涉及部门工作职责范围的问题,经校长同意,转有关部门接待处理。4、来访者反映重大问题,接待者应及时向校长书记汇报。六、结案处理1、结案报告要求事实清楚、结论正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并有当事人意见。2、凡经过处理的师德师风问题信访件,应以被信访人立户,按时间顺序排列编号,统一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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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党建工作制度 ——中层干部考核方案为加强对中层干部履职情况的考核管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制定考核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入贯彻落实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新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要求,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中层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突出政治考核、作风考核、实绩考核,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为学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干部保障。二、考核内容德(思想政治素质)、能(组织领导能力)、勤(工作作风)、绩(工作实绩)、廉(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内容。三、考核方法(一)采取民主测评、中层互评、上级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方法进行考核。1.民主测评:①全体中层干部向教代会述职,接受教代会代表民主测评;②工作范围群众测评(沿用原方案)。2.中层互评(沿用原方案)。3.上级评价:校级干部对中层干部进行评价。(二)考核评定。民主测评、中层互评、上级评价总分为100分,其中民主测评占50%,中层互评占30%,上级考核评价占20%。在汇总数据的基础上,由校务会议讨论决定考核评定结果,连续评优一般从严掌握。民主测评的基本合格率、不合格率两项之和超过35%以上,且不合格率低于33%,当年考核为基本合格;民主测评的不合格率达到33%以上,当年考核为不合格。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党总支202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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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党建工作制度 ——实习助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青年干部的培养力度,给青年教工搭建舞台,提供更为广阔的锻炼机会。学校将建立中层岗位实习助理制度。根据我校校舍分散,功能较多的特点,实习助理应以部门培养与交流培养相结合。具体办法如下:一、选任对象年龄35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在职教工。热爱学校工作,具有优秀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人际关系,业务水平过硬,有一定的管理和组织能力。二、工作职责(1)协助部门主任工作,或根据主任安排负责某一项工作。(2)参加校区工作例会或处务会,参与相关工作的研究。三、享受待遇(1)原岗位工作和工作量不变,情况允许,适当减少课时。(2)每月享受津贴500元。(3)实习助理原则上实习期为一年。四、选任程序(1)个人自荐和部门推荐相结合。个人向所在部门自荐,部门经过研究,确定对象,报校长办公室。(2)校长面谈,并确定初步人选,总支进行考察。(3)校务会讨论决定人选。(4)校长聘任。五、其他(1)实习助理锻炼不受次数限制,同岗位原则上一次。(2)因工作需要,部门主任可提出留任实习助理一年的申请,经校务会议同意后留任,不得重复留任。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党总支202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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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党建工作制度 ——党费及党建工作经费管理规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徐汇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费、党建工作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如下规定:一、关于党费(一)党费的收缴1.年初核定、备案。每年年初(第一季度)核定当年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并将核定情况报教育工作党委备案。2.核定原则。(1)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既可以某个月工资为基数进行核定,也可以上年度平均月工资为基数进行核定。具体根据教育工作党委当年下发通知为准。(2)月交纳党费数额核定后,年内一般不再作出调整。年内工资晋档、职务晋升、岗位变动以及普调工资的,可以待下年度重新核定。(3)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根据自愿可以多交,自愿一次多交1000元以上的,比照交纳大额党费有关规定办理。3.按月缴纳。党支部根据总支组织委员通知,按月收缴党费(第一季度、暑假除外)。4.上缴。每月将党费收入全额上缴教育工作党委党费专用账户。5.记录。各支部应将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记入支部工作手册。 (二)党费下拨教育工作党委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每年下拨。(三)党费的使用6.党费用途。(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党员教育设施。7.党费可列支项目:(1)教育培训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基层党务工作者所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等。(2)开展“三会一课”、创先争优、党组织换届以及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所产生的会议费等。(3)党内表彰所需费用。(4)修缮、新建党组织活动场所、为活动场所配置必要设施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5)编印、购买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党员组织介绍信、党员证明信、流动党员活动证、党费证、党员档案等所产生的工本费,以及购买党徽党旗等费用。(6)党费财务管理中发生的购买支票、转账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二、关于党建工作经费(一)党建工作经费的来源8.党建工作经费标准。党建工作经费主要由党员活动经费和党组织党建经费构成。其中,党员活动经费按在职实有党员数量,以人均200元/年的标准核定;党组织党建经费以5000元/年的标准核定。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学校预算并由教育局核拨。(二)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9.党建工作经费用途。党建工作经费全部用于学校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不能挪作他用。10.党建工作经费可列支项目:(1)开展党员“三会一课”等各项党内活动;(2)开展党的干部及党员的教育培训;(3)开展创先争优;(4)开展党内走访慰问和帮困救助等工作;(5)开展党建阵地建设;(6)其他与党建相关的活动。三、严格党费、党建工作经费的审批11.严格使用审批。党费和党建工作经费开支应经过党总支委员会议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要坚持勤俭节约原则,精细合理使用。其中培训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得超标准、超范围使用。四、加强党费、党建工作经费管理监督12.加强财务管理。党费和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由总支委员会负责,财务核算应单列科目,党费与行政拨款的党建工作经费分开核算。视上级要求适时推进设立独立党费账户,加强上述经费使用合规性管理。13.严格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费和党建工作经费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准用于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以外的开支:不准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不准滥发津贴、补贴、资金等;不准支付娱乐健身活动费用;不准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活动;不准借党的活动名义安排公款旅游,党的活动不得全程委托旅行社等社会中介机构承办等。14.公示公开。按照要求,每年通过网络、文件传阅、召开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公示中管、市管、区管和自管党费及党建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推进党费和党建工作经费公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党总支202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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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党建工作制度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培养和教育入党积极分子是党支部的政治责任。党支部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加强党组织建设的必要保证。1、培养联系人制度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其进行个别帮助和指导。每月进行一次谈心活动,每季度将联系情况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内。2、思想汇报制度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一季度一次书面思想汇报,党组织对其思想状况给予及时帮助和指导。3、党支部分析研究制度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必须进行一年以上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政治觉悟、政治品质和工作表现等方面考察。党支部在培养联系人每季度汇报的基础上,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分析研究,每半年形成一份考察情况写入积极分子考察表。4、参加党内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经常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活动,分配一定的临时性工作进行锻炼和考验。5、党校学习制度党支部把列入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输送到党校培训,没有经过党校培训的,不能入党。 6、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制度申请入党人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支部要及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有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等内容。7、及时发展、延期或退出考察满一年,支部应及时分析入党积极分子具体表现,做出发展、延期或者退出的决定。决定发展的,认真做好发展的各项工作;决定延期和退出的,支部应找本人谈话,指出问题,告知决定。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党总支20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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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党建工作制度 ——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为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努力提高领导班子和党员管理干部的思想理论素质和领导能力,切实保障党总支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特制订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组织制度。党总支理论中心组主要由学校党总支委员和非总支委员的校级干部组成;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也可以组织扩大学习。学校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全面负责中心组学习;副书记任副组长,协助组长抓好中心组学习。中心组秘书由总支宣传委员担任,主要职责是做好学习服务工作。 二、集体研讨制度。中心组组织集体学习研讨,每月1次,全年不少于12次。结合学校发展实际和中心工作,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精心设计学习主题,安排重点发言,组织专题辅导,开展学习讨论,及时进行学习讲评。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积极运用读书会、报告会、学习讲坛、网络交流等形式,充分调动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积极性。 三、中心发言制度。中心组专题学习实行中心发言人制度。每次集中学习,提前确立讨论专题和中心发言人,集中学习时中心发言人作重点发言,其他人补充发言。全年每位中心组成员至少作1次以上中心发言。 四、个人自学制度。中心组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对干部个人自学提出明确要求,做出具体规定,积极推荐和购买有益书籍。中心组成员要正确处理工学矛盾,把个人自学作为学习的基础,制定切实可行的自学计划,认真学习指定书目,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体会,努力做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的模范;要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理论学习,全年网上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48小时。 五、专题调研制度。中心组要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调查和研究问题,为提高学习质量、促进学习深入奠定坚实基础。调查研究要经常化、制度化,贯穿于中心组学习的全过程。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 六、带头讲学制度。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讲学,主动深入分管处室和校区作报告、上党课,讲清楚党的执政方略和重大举措,推动各项决策部署深入人心,凝聚形成改革发展共识。 七、年终述学制度。把领导干部述学与述职、述廉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中心组成员在年终述职、述廉的同时,对一年来的学习情况、学习成果和用理论指导实践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并对学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检查剖析。 八、情况通报制度。中心组要通过内部情况通报方式,及时向广大党员、群众通报中心组学习情况和成果,带动广大党员、群众的学习。 九、学习保障制度。总支书记作为中心组组长,是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主持研究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审定阶段性学习安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等。切实保障中心组学习经费(包括聘请讲师、经验交流、编辑购买材料、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中心组学习经费应纳入学校预算足额安排。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党总支20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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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党建工作制度 ——诫勉谈话制度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强化对党员、干部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防范和遏制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诫勉谈话的目的 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不正之风,违反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信访举报和其他渠道掌握的轻微的,一般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问题,通过开展诫勉教育,促使他们警醒、自律、正视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防范和遏制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达到教育、保护和挽救干部的目的。 二、诫勉谈话的对象 1、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需要诫勉谈话的党员、干部。2、违反《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情节轻微,未受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 3、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对职责范围内发现的违纪行为未及时制止,而应负领导责任的党员干部; 4、信访举报或其他渠道反映存在的一般性问题,经核查后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但必须及时整改纠正的党员、干部; 5、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以及存在违纪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 6、群众反映的意见相对集中,需要对群众反映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及时整改、纠正的党员、干部; 7、存在工作作风、工作方法问题导致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 8、其他情形组织上需要谈话的党员、干部。 三、诫勉谈话的形式 诫勉谈话采取指定诫勉谈话人与被诫勉谈话对象面对面谈话教育的方式进行,一般应为2人,按照被诫勉谈话对象的职级,其中1人指定高于被诫勉谈话对象职级的领导干部为主谈话人,并做好谈话记录。 四、诫勉谈话的内容 1、谈话人向被谈话对象通报群众举报或其他渠道掌握的被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并讲述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2、被谈话对象可以就谈话人所通报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检讨,并负责对需要澄清的问题提供有关材料; 3、谈话人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解释,结合所掌握的问题,对被谈话人提出有关要求或给予批评教育; 4、被谈话人对谈话人所提出的要求表示明确的态度和纠正的决心。 五、诫勉谈话应注意事项 1、诫勉谈话应坚持思想教育为主,“治病救人”的原则,谈话人应注意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2、诫勉谈话应坚持保密原则,注意为举报人和反映问题的人保密,不得泄露举报人、反映人的基本信息,切实保护好举报人、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3、对可能涉及构成违法违纪线索的问题,不得采用诫勉谈话的形式向当事人泄露。 4、谈话人要允许被谈话人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说明或澄清。 5、对需要进行诫勉教育的对象,谈话人应事先通知时间、约定地点。被诫勉谈话对象无故不得拒绝参加谈话,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谈话的应事先说明原因,经同意后由谈话人另行约定时间。 6、诫勉谈话应做好谈话记录,作为被诫勉教育对象今后整改纠正的对照依据,并存入党员、干部廉政档案。 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党总支20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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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党建工作制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战工作的制度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党建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战工作的制度为进一步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优势,更好地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大局,不断开创学校统战工作新局面,依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的精神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第一条 学校统战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为宗旨,找准切入点, 凝聚党外知识分子力量,充分发挥党外教师的积极性,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构建和谐校园,推进学校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第二条 建立统战工作机制。学校党总支设立统战委员负责统战工作,加强对学校统战工作的领导,解决开展统战工作的实际问题。第三条 建立专题会议制度 学校党总支把统战工作纳入总支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每学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及时召开统战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和市委、区委、区教育工作党委的有关统战工作的会议精神。 第四条 建立征求党外人士意见的制度。定期召集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第五条 建立党外人士参加学校有关会议的制度。学校举行教代会,应邀请不是教代会代表的民主党派负责人和党外知识分子代表参加;有关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以及学校各部门召开的有关会议,邀请上述人士列席。第六条 建立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制度。每位学校领导要与联系对象开展谈心活动,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第七条 完善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作用制度。积极支持学校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多党合作、政治协商方面的重要会议和活动,统战部门的重要会议、活动、学习和培训等。对于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和统战团体的主要负责人、重点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必要的社会工作和社会活动,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支持。 第八条 完善支持和协助制度 支持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健全组织生活,加强对成员的思想教育,提高领导班子的政治思想素质,加强自身建设。 支持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尊重民主党派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在配备活动场地、会议安排、交通工具、经费开支等方面切实给予支持。支持和鼓励党外人士结合学校中心工作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建言献策。学校各职能部门对各民主党派组织或个人及无党派人士提出的书面意见或建议应给予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处理,研究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及时答复有关组织或个人。鼓励民主党派成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和调研考察等活动。第九条 完善统战研究制度 统一战线宣传是党的宣传工作的组成部分,要运用多种形式切实开展统战宣传教育,扩大影响,形成有利于统战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党总支20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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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党建工作制度——总支(支部)和党员谈心谈话制度第一条:谈心谈话对象党总支书记党内谈心谈话对象包括总支委员、校区支部书记;校区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对象为本校区支部支委会委员和普通党员。第二条:谈心谈话内容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时间的具体情况,谈心内容应因人因事而定。在通常情况下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了解校总支委员、校区支部委员和校区普通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个人重大事项等情况,听取党员对各种问题和实际困难的反映;二是听取党员对班子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三是肯定党员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进行思想上帮助,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鼓励党员奋发进取;四是其他认为必须谈话的事项。第三条:谈心谈话要求党员谈心谈话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谈心要做到坦诚相见,与人为善,注意互相提醒,互相帮助。党总支书记和谈心谈话对象每年普谈一次,校区党支部书记和谈心谈话对象每年普谈一次。要提倡尽可能多地在谈心中解决问题,谈心谈话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对思想品德、工作表现及廉政建设等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提醒和告诫,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谈心谈话,相互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共同勉励,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在谈心活动中反映的重要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适时向学校党总支汇报,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及时向党员做好反馈。第四条:谈心谈话方式谈心谈话的方式一般以个别访谈的方式为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体座谈的方式进行。第五条:谈心谈话时间可以在工作中谈,可以在学习讨论中谈,也可以在集体活动、家访时谈。有以下情况谈心谈话工作要及时开展: (一)群众对党员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时,要及时谈话提醒、教育引导、防微杜渐。 (二)党员之间、党员和群众之间出现不团结苗头,要及时谈话指出,化解矛盾,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党员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话鼓励,帮助他们提高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四)党员工作调整、退休、重大奖励、处分以及考核、考察、民主评议等,要及时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希望和要求。 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党总支202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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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党建工作制度——党员学习制度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党建工作制度——党员学习制度为使广大党员牢固确立“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参与学习的自觉性、积极性,不断增强自身的政治理论素养和科技文化水平,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学习对象学校在籍党员。二、学习原则 1、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在学习过程中,要紧密联系经济和社会发展,紧密联系学校职业教育工作实际,本岗工作,紧密联系自身实际,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努力使理论和业务知识学深学透。 2、与时俱进的原则。根据党组织的要求,学习专业理论知识、经济社会科学知识和现代教育发展理念等。 3、学以致用的原则。努力把学到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自觉地运用到人才培养工作中,促进学校教育工作。要坚决克服学用脱节的现象。4、寓教于乐的原则。要创新学习方式方法,逐步确立“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生活,在生活中学习”的理念,倡导自觉学习、快乐学习,把学习培养成自己的兴趣爱好,从而更好地激发学习动力,达到教育的目的。三、 学习计划与时间 每学期由学校党总支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下发各支部。各支部要将党员学习形成例会制度。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两次,一般安排在周三下午,分别由学校党总支和各支部牵头组织,重要会议精神临时安排学习。 四、学习内容1、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准确把握理论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2、学习党章、党内法规制度。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党内各项法规、制度等内容,明确党员标准以及实践党员先进性要求的目标和任务。 3、学习中共党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史,学习借鉴党员、干部在反腐倡廉方面的经验、教训,增强党员的拒腐防变能力。 4、学习当代经济、文化、法律、科技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重点加强现代教育理念、职业教育发展、现代产业结构、学生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新知识、新要求,全面提高党员自身综合素质。 5、学习法律理论、专业技术知识。结合职业教育的发展要求,重点加强法律理论、专业知识、岗位技能方面的学习与培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五、学习形式 1、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以党支部、党总支为单位,通过支部书记、有关专家、总支书记、校领导上党课等形式来组织集中学习。在此基础上,要加强个人自学,通过阅读书籍、报刊杂志、登录互联网、“学习强国”等形式来学习各种知识。 2、举行专题学习讲座与交流讨论相结合。既要聘请专家定期不定期地开展专题讲座报告,又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小组讨论、举办学习会等形式来交流学习心得,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3、传统教育与网络教育相结合。既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向党员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又要主动适应当前信息化、数字化发展的变化,通过互联网、校园网,构建新的党员教育平台,扩大教育对象,扩大教育成效。 4、理论教育与典型教育相结合。不仅要组织党员进行理论学习,而且还要定期举办参加先进事迹报告会,运用身边的先进和典型教育、感染、激励党员,着力党员意识,提高党员素质。六、学习要求 1、各支部要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学习计划,特别是要结合校区实际需要,制定党员集中学习培训计划,做到学习重点突出、内容明确。 2、每位党员根据党组织要求,结合自身需要,制定个人学习计划,认真抓好自学,参加集中学习活动。 3、党员要认真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并认真做好笔记,因事因病缺席集中学习活动者,应采取适当形式进行补课。 4、各支部要加强对党员学习的督促、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之一。对平时不注重学习、缺课较多的党员,要及时提醒、批评,提高其参与学习的自觉性、积极性;对于学习认真、学习效果明显的党员,要进行表彰、奖励。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党总支 202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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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党建工作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学校党政领导、各部门的反腐倡廉责任,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学校实际,修订和完善如下实施细则。一、工作机制以党政齐抓共管、纪检委员协助、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为工作机制,坚持“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各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全体教职工的支持和参与,层层抓落实,为学校的职业教育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责任内容与分工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发挥学校党政组织的作用,加强各处室、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做到每项工作有主管领导、有责任处室和责任人,把齐抓共管的要求落到实处,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完成。1、责任内容注重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加强对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完善党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实行“三重一大”议事程序;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推进校务公开;坚持财务预算决算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选拔和任用干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工委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2、党政领导和总支委员的责任分工校长:对行政班子成员、学校行政处室长负领导责任,对分管处室干部的党风廉政状况负直接责任;党总支书记:对全校的党风廉政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学校党政班子成员和校区支部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状况负直接责任;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工作共同负直接责任。副校长:对所分管的处室长党风廉政状况负直接责任。党总支组织委员:1)经常性地做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督促党员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协助学校做好中层干部的选拔、培训、考察、任用、考核等工作,任人唯贤,不搀杂个人私利和小团体利益。3)党内评优、纪律处分等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4)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有效地做好信访接待和政治审查工作,积极维护好党员、群众的利益。5)按规定做好党费的收缴和使用,上级党组织的党费反馈进入学校帐户,收入和支出帐务明确。6)依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讲程序、讲民主。7)按照教育党工委的要求,认真履行党总支经审委员职责,确保党员教育专项经费专款专用。8)每年向全体党员公布经费使用情况。9)协助党总支对党员教育专项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有效管理。党总支宣传委员:1)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积极协助党总支书记做好学校重要工作和中心工作的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做好全体教职工的反腐倡廉教育宣传活动。2)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组织教职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党员思想教育。协助书记规划、开展党内反腐倡廉教育宣传建设。3)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实际,作好舆情上报,提出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意见,经总支委员会讨论后具体组织实施。4)负责提出学校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方案,经总支委员会讨论后具体组织实施。通过网站、宣传栏、校史陈列馆、新闻媒体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校内各类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推动学校党风廉正建设。5)构建学校宣传网络,加强学校宣传队伍建设。党总支纪检委员:总支纪检委员负责对本校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案件处置工作。1)对全校教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宣传。2)接受各处室各校区对本部门人员“三风”问题的反映。3)及时向党总支汇报有关情况和线索。4)协助党总支领导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党总支统战委员:加强对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政治领导,支持他们开展工作,鼓励他们发挥自身优势,为学校的发展多作贡献。1)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向民主党派通报学校的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2)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引导他们发挥优势,对学校发展和稳定发挥积极作用。3)遵守各项廉洁规定的情况党总支群工委员:(1)关心、指导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帮助群众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了解教职工的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沟通和汇报,并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3)关心指导团委开展工作,关心青年教师的思想动态,开展必要的谈心活动,帮助青年教师成长,组织开展的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3、各处室、部门的责任分工校办:1)以学校整体利益为重,协调好各校区、各处室工作,不搀杂个人利益。2)对外接待和交往中,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馈赠,特别是在外事活动中不做违反外事纪律的行为。3)年度订报工作中,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回扣。4)做好校领导会务礼品的登记,用于对困难教工和退休教工的慰问。5)严格按照人事政策办事,在招聘、调动、职称评审等工作中不收受礼品和礼金。工会:1)工会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2)在学校各项工会活动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政策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人清廉;3)经常组织工会人员学习,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廉政教育,认真执行廉政制度;4)工会活动严格按预算进行,广泛听取群众建议,采购的奖品本着货比三家、精打细算,物美价廉的原则;5)公开采购过程,如供应商有赠送的礼金、有价证券和其他物品,应抵押在购买的物品中; 6)因工作原因收取的礼品、礼金应如数上缴学校,由有关部门处理;7)接受全校教工的监督,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个人私利;8)凡违反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财务室:1)财务科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学校有关的各项制度;2)在学校各项经济活动中认真履行核算与监督职能;3)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报告,大额经费支出,大件物品采购,招待费的使用,教职工福利费使用方案和使用情况等项目必须经过校务公开程序;4)凡列入当年《徐汇区政府采购目录》的各类货物、工程、服务等项目,都必须纳入政府采购范围;5)对于教育经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6)各处室、校区上缴的劳务费、回扣收入,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在个人手中,必须及时全额地解入学校行政帐户,同时财务人员必须当场开具《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并注明其内容;统一纳入学校资金管理,支出在相应科目列支;7)不得因工作原因收取礼品、礼金,若确实无法退回的应如数上缴学校。教务处:1)强化教学的规范管理,坚持以法治教。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使学校教学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2)教务处与学校各部门之间密切协作,推进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我校教学管理目标。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个人私利。3)严格规范订购课本的程序,遵守政策规定,决不违规、私自收费,增加学生家长负担。学生处:1)学生处凡是涉及学生春游、订报等需要由中介机构代办的活动,必须向行政会报告,按规定收费,书面形式告知家长,做到帐目明确,不拿任何回扣或变相带班费;订报活动的发行费上交财务科或按比例发到班级,作为班会费;学生处不私设小金库。2)学生处在与家长联系和处理学生相关事宜时,坚决做到清正廉洁,不接受家长任何形式的馈赠。3)班主任在与家长联系和处理学生相关事宜时,不随意对家长作任何承诺,不已任何形式托家长办理私事,不接受家长任何形式的馈赠。总务处:1)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2)爱护学校公物,不动用公物办个人私事。3)廉洁奉公,不接受客户的请客送礼。严把建设经费开支工程质量关,提高学校基本建设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4)采购工作,须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本着货比三家、物美价廉的采购原则。凡物资采购能够通过价格优惠的,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压价采购。5)食堂、小卖部采购要严格遵循市商委推荐的,有有效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原料,实施“证质一致”“集约竞标”,采购要有计划,精打细算,食品必须新鲜,建立验收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搞好仓库保管,定期公布账目,杜绝贪污浪费。6)坚决不许吃、拿、卡、要,如供应商有回扣,应抵押在购买的材料中,所收各种名义款项一律上缴。招生就业中心:1)招生就业中心主要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和实习生推荐就业工作。2)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要严格按照市、区中招办的工作布置,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宣传资料与录取实施办法,报分管校长审核,并经校务会批准后方能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经市、区中招办审核后,方能对外发布。3)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招生办法实施。对于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一律不能录取。4)实习生推荐工作实施方案,在制定前要充分听取校区主任、班主任和学生的意见,形成文件后要报分管校长审核批准,方能对外公布。要通过行政会、班主任会、家长会、学生讲座等途径,把相关推荐程序公开化。5)原则上,每年六月份要举行“职业生涯从实习起步”的用人单位与实习生见面招聘会。做到实习推荐的公开、公平、公正。6)在招生录取和实习推荐中,招生就业中心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学生、学生家长、企业人员的请吃、送礼和提供其他方便。教育培训中心:1)根据教育培训中心市场化运作的进一步推进,完善内部重大事项决策、资金使用,人员管理等到各项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人、财、物监管工作机制。2)中心主任及各项目主管廉洁自律的工作行为,必须体现在各个工作环节上,严格按工作流程办事,不谋私利,实行回避制,即凡亲属涉及洽谈与自已教育项目有关的事必须规避,确保各个项目的引进和开发公开、公平。3)教育培训中心各个成员在业务交往中不准受收各种名目的礼金,不出席特殊宴请,无法回拒的礼节性物品一律上交学校,统一处理。督导评价中心:1、严格遵守政府部门制订的培训经费使用规定,合理合规使用培训经费,接受财务部门对经费使用的监督。2、在教师培训、教学督导评价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地开展工作,不利用职权谋取个人利益, 3、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遵守外事规定,维护国家形象,严禁出现有损国家利益的行为。实训中心:1)对上级领导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示和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不给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2)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严重不正之风或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制止、纠正,不包庇、怂恿违法违纪人员的。3)加强设备的管理,不私自使用中心的设备,不让国家、集体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4)严格遵守财务纪律,按规定、按程序与合作单位签定联合办学与使用实训中心的设备协议。5)不收受合作办学单位或借用设备单位的送请、礼物团委:1)针对学校一校多址的实际情况,学校共青团工作实行三级管理。学校层面成立团委,全面负责学校团工作和青年工作;校区成立团总支,按照学校团委的工作布置结合校区实际情况负责校区团工作;班级成立团支部,负责班级团工作。教工团支部直接受学校团委指导与管理。2)学校团委按照团区委、教育团工委和学校党总支的要求开展工作,并接受其领导与监督。校区团总支按照学校团委、校区党支部的要求开展工作,并接受其领导与监督。3)市、区、校的各级各类团工作、青年工作方面的评优(例如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新长征突击手等),均由学校团委按照上级团组织要求,制定学校相关实施方案,并听取相关校区、处室的意见,由学校团委全委会讨论通过,并报学校党总支批准后下发实施。所有推荐、评选等工作过程要保留相应材料。4)按照要求,需要公示的内容,严格实行公示制度。5)学生团费收缴与使用按照教育团工委下发的文件要求,严格实施。有专人负责,定期向学校团委全委会汇报收支与使用情况,每年一次向学校党总支汇报收支与使用情况。教工团员的团费收缴与使用工作按照教育团工委下发的文件要求,严格实施。有专人负责,定期向学校团委、教工团支委会汇报收支与使用情况,每年一次向学校党总支汇报收支与使用情况。校区:1)对本校区教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宣传。接受本校区教职工关于“三风”问题的检举揭发和坦白。将有关情况和线索及时向党总支汇报。协助党总支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2)在招生、教育、实习、就业等一系列问题上,把实现学生利益放在首位,不接受用人单位和家长任何形式的馈赠。3)根据校务公开的条列,公开校区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财务制度。三、制度建设与措施1、加强对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纳入学校干部培训计划,作为中心组规定的学习内容,组织中层以上干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党纪法规的学习,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2、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修改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议事规则》、等文件,完善制度规范。3、学校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把党风廉政工作纳入到学校的整体工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注重预防。坚持财务预决算和经费管理等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规定,用好学校的财政资金,实施有效的制度管理,对预算、支付、运行、决算等环节加强管理,按照教育党工委和教育局的工作要求开展工作。4、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领导干部带头接受监督,自觉接受来自上级、同级以及群众等各方面的监督,推进政风行风建设。5、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推进校务公开,完善教代会制度,按照教育局规定的工作要求,对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实施有效的制度管理,健全公开透明机制。充分听取民主党派意见和党外人士意见,听取全体教职工意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和谐校园建设。6、贯彻《徐汇区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按照任用的原则、条件、资格和程序实施学校中层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四、责任考核与追究1、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解决。2、总支纪检委员负责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请示和报告。3、领导干部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内容,负责地向组织和全体教职工报告。4、对不按照制度要求做的、违背党风廉政工作要求的人和事,予以责任追究,按照教育党工委、教育纪工委的有关规定处置。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党总支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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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党建工作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度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党建工作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度根据中组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及上级党组织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评议目的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党员进行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组织考核,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做出客观的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促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评议内容主要是评议党员是否按照党章规定认真履行党员的八项义务,并重点评议:1、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情况。能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维护党的纲领,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积极为党工作。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能否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学校的各项发展工作中做出贡献。3、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是否站在改革和发展的前列,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素质、岗位争先等工作任务中做出表率,以实际行动体现党的先进性。4、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纪政纪情况。能否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艰苦奋斗,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并坚持同错误倾向做斗争。5、实践党的宗旨情况。能否积极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宣传党的主张,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带领群众共同工作,关心群众疾苦,自觉维护群众利益。对党员领导干部,还要重点评议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要求,评议其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情况。三、方法步骤1、安排准备。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对党员队伍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全面掌握情况,摸清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进行支部书记的培训,使其掌握方法和要求。2、学习教育。进行思想动员,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有关文件,帮助党员认清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意义、方法和要求等,要求党员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加民主评议;对党员进行形势任务和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使每名党员明确新时期合格党员标准。3、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要求,找出差距,制订整改措施;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4、民主评议。在批评与自我批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测评的方式,组织党员对党支部、党总支、书记进行评议,并进行党员互相测评。5、组织考察。综合每名党员的情况,逐一对党员进行考核,实事求是地评出优秀党员、确定合格党员和不合格党员,根据评议结果和核实材料,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形成组织意见。优秀党员一般不超过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一。6、总结整改。民主评议党员结束时,支委会要认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反映出来的党支部建设上存在的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教训,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提出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的措施和意见。7、表彰与处置。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总结报告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表扬民主评议中的好党员,对其中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大会讨论通过,报学校党总支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讨论在评议中暴露出来的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对有关党员作严肃处理;对评议中多数同志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逐个进行讨论,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处置意见,形成支部决议。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一年进行一次,根据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开展。四、评议格次评议格次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优秀的基本条件:1、认真学习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2、思想解放,观念更新,与时俱进,自觉维护和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之间的关系;有过硬的专业技能,在教学和学校发展等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出突出贡献。3、坚持党性原则,带头执行党组织决议,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保持和发扬大庆精神及优良传统,勇于同违法违纪行为和消极腐败现象做斗争。4、自觉实践党的宗旨,联系群众、宣传群众、团结群众、关心群众,在群众中有很高威信。合格的基本条件:能够按照党章规定的共产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敢于同一切错误思想倾向、封建迷信和邪教等伪科学现象做斗争;实践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带动群众为改革、发展和稳定艰苦奋斗,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不合格主要是指那些丧失了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起党员作用的人。其主要表现是:1、共产主义信念发生了动摇,不愿履行党员义务。2、组织观念淡薄,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3、忘记了党的宗旨,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4、工作不积极、不认真,疲沓拖拉,敷衍了事,或长期旷工,消极怠工,完不成本职任务。5、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敢坚持原则,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敢开展斗争,甚至当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等等。五、有关要求1、坚持标准。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方法、步骤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检查和考核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2、突出教育。坚持正常的党内生活,把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促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作为民主评议的重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解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既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又要防止打击报复。3、加强监督。搞好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其参加民主评议党员的积极性,通过加强与群众的联系,了解党员的情况,广泛吸收群众参加对党员的评议和测评,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把党员置于群众的民主监督之下,促使党员更加自觉地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4、掌握政策。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对党员进行定格。特别是对不合格党员的确定要坚持民主程序,充分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尊重党员民主权利,党支部大会讨论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时,要让本人参加,并允许申辩,根据大多数党员的意见做出处置决定,处置结果要与本人见面。5、领导干部带头。党员干部要自觉带头参加评议,虚心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做到在党内生活面前人人平等,不搞特殊化,自觉为普通党员做出表率。6、严肃处置。对不合格党员要以教育为主,同时可做出限期改正处理,但对经教育不改的,要视具体情况给与劝其退党和党内除名处理,对违反党的纪律的要给予党纪处分。7、材料归档。评为优秀党员的,不合格党员受到组织处理的,违纪党员受到纪律处分的,其有关材料除了存文书档案外,应及时存入本人档案;其他党员的有关评议材料一般不存入本人档案,可以按文书档案保存一段时间后销毁。 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党总支20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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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党建工作制度——领导班子深入校区、处室谈心制度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党建工作制度——领导班子深入校区、处室谈心制度开展交心谈心活动是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方法。为促进领导干部与基层群众的沟通交流,推进工作作风的转变,切实做到关心人、理解人、爱护人,建设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处室和联系校区制度,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每周在联系校区现场办公不少于2个工作日,参加校区例会,熟悉校区、处室各方面工作开展情况,校区、处室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分管、联系校长知晓。第二条: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校区、处室谈心的目标:1、通过领导与教职工互动交流,增进了解和理解,统一思想,形成共识;2、及时全面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了解职工生活、工作和学习困难,帮助解决实际问题;3、听取职工对学校建设发展的建议和意见,集中群众智慧,落实民主治校。第三条:领导班子成员谈心的对象为各分管处室、联系校区的教职工。班子成员要主动地、不拘形式地与各分管处室、联系校区的教职工进行个别交流谈话,每学年至少与所有分管处室、联系校区的教职工谈一次。非分管处室、联系校区的教职工要求与领导班子某位成员谈心,也应愉快接受。第四条:坚持“以人为本”原则。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校区、处室谈心的内容可以根据不同对象有所侧重,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1、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2、肯定谈话对象的基本成绩,指出谈话对象的缺点和存在问题;3、对谈话对象提出希望、要求和努力方向;4、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5、其他认为必须谈话的事项。第五条: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校区、处室谈心的要求:1、谈心、谈话应以解决问题为标准,关心教职工从小事、点滴做起;讲究谈话艺术,提高谈话水平,注重谈话效果。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更不能出现副作用;2、以诚待人、以情感人、增强谈心的和谐气氛。使被谈对象其消除思想顾虑,敢于讲真话、实话,做到敞开思想,推心置腹,达到谈心的目的;3、领导要心胸开阔、襟怀坦荡,听得进和善于听取不同意见特别是批评意见,具备善于反省的品质;4、在谈心活动中反映的重要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适时向校务会汇报,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及时做好反馈。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党总支20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