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根据《徐汇区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制订本制度。
一、意见收集:
由校党务公开工作小组通过设立党务公开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函)、联络监督员工作等方式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二、意见处理:
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党务公开工作小组负责向有关单位、部门汇报;对重要意见和建议,向有关领导及时汇报。学校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报告。重要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要向区党务公开小组或主要领导汇报。
对于提出的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原则上要求3天内办结;对于一时不能办理的或涉及重大问题的,要解释原因,创造条件,尽快办理。
三、意见反馈:
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学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各部门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对署真实姓名的党员、群众,由学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各部门负责同志当面答复,并进一步听取意见。
中共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委员会
2015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