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志愿讲解慰英烈 青春建功新时代5月29日,蒲汇塘校区新一届“龙华烈士陵园纪念馆志愿者服务队”志愿讲解员招募、选拔活动在408教室举行。龙华烈士陵园纪念馆作为一个集纪念、瞻仰、碑苑、遗址、烈士墓、就义地、青少年教育和游憩于一体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其志愿者招募活动的开展受到了我校学生的持续关注与广泛参与。我校于2016年与龙华烈士陵园纪念馆签订志愿基地服务协议,蒲汇塘校区承接了部分学生志愿者招募、选拔工作,并组织校区学生开展日常志愿服务活动。在龙华烈士陵园闭馆改造期间,校务文保16班的同学每月定期利用周末时间前往龙华烈士陵园参与游客引导、环境维护等志愿服务工作,其良好的工作态度受到了龙陵老师们的认可。在此基础上,去年蒲汇塘校区团总支组建了以文修中本17级学生为主的新一届志愿者服务队,并在暑假期间组织学生志愿者前往纪念馆参与志愿讲解。凭借同学们的认真与努力,我校文修中本17班的高健译、潘婷、方若锦分别获得了2018年度上海龙华隐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先进个人、观众好评志愿者等光荣称号。为了保持我校志愿服务工作的优良传统,弘扬新时代志愿服务精神,展现我校优秀学生志愿者的风采。蒲汇塘校区团总支在校区范围内开展了新一届龙华烈士陵园纪念馆志愿讲解员招募与选拔活动。本次,我校龙华烈士陵园志愿讲解员的招募受到了同学们的积极响应。18级共有14位同学主动报名,拿到讲解词后,他们利用课余时间抓紧背诵。不少同学更是主动放弃周末休息,前往龙华烈士陵园纪念馆,通过参观来熟悉展品,便于讲解内容的记忆。经过班级初选、团总支复选,最终11位优秀的同学入围校内选拔赛。他们或行云流水般地背诵、或声情并茂般地讲解给评委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经过蒲汇塘校区主任高成序老师、校团委书记李烨茹老师、校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教师陈敏华老师、18级年级组长周慈玉老师、校区团总支书记许闻强老师的认真评议与考量,8位优秀的同学从中脱颖而出,他们将前往龙华烈士陵园纪念馆接受馆方的系统培训、强化训练后担任志愿讲解员。今年又恰逢建国70周年,本周一我们又庆祝了上海解放70周年。相信通过这次龙华烈士陵园纪念馆志愿讲解员的招募、选拔活动,会使蒲汇塘校区的同学们更深刻地了解中国近代从苦难到奋发的历史,更深切地感受到脚下这片土地的蓬勃力量。他们也将用志愿服务向伟大的龙华英烈致敬,用他们的实际行动展现新时代青年人的风采。
-
以志愿讲解,致敬中共“二大”2016年4月25日,我校本期学生党校的同学来到中共“二大”会址纪念馆参观学习。本次我以一名志愿讲解员的身份和同学们一同来到这里,并为他们做了“二大”会址的讲解。这样近距离的接触,让我更加了解那段掩藏于历史尘埃里的故事。在背讲解稿时,那些为新中国建设做出过贡献的共产党员一个个跃然纸上,他们有的为了共产主义事业奋斗了终生,有的是连名字也不知道的无名英雄。也让我了解了党初创时期的不易,党的“一大”会议曾遭到租界巡捕房侵扰,13名代表撤离到浙江嘉兴南湖上的一艘游船上继续举行,历经了千百磨难的考验。我在二大会址见到了“一大”会址模型和那艘游船的照片,可以想象到当年开会时的惊险,和13名代表的革命精神,也正是这份精神,创造了新中国,造就了新未来。革命精神处处闪烁着中国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他们再一次深深激励着我,他们和我们每一个人一样,都是中国人,我真正体会到了党的伟大!党的“二大”新提出了党的战略方针的一次重大的转变,为中国的独立解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第一次明确提出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历史的红色之旅是先辈们开创的,但是未来的红色之旅靠我们这些新一代来开创的。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团员,要认真学习党的光辉历史,更要认识到如何立足本职,率先垂范,以自己的行动影响和带动周围的人,努力学习,为团徽增光!为团旗添彩!同时也体会到了讲解员的辛苦,她们需要将讲解稿上的东西烂熟于心,穿着高跟鞋站上一天,一天下来腰酸背痛,但只要有参观团来参观,她们一定是笑容满面,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做讲解。这里也为她们送上一份诚挚的敬意!供稿:蒲汇塘校区图书141班 王天紫
-
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对外志愿者资源表校区对接资源联系人联系方式学生队长联系方式蒲汇塘宋庆龄故居高海涛15921435422杨月15800535578街道图书馆(徐家汇街道、田林浩清图书馆张秀凤(徐家汇)徐蓓蓓1896494238564755708翟树静13801900868小动物保护社朱家昊18916172990广元徐家汇街道公益事业中心张忍逸13818073814戴文冰季玉婷1572127190418217724260上影博物馆罗香长桥街道敬老院胡 瑛54112932长桥街道第二敬老院张靳为64103932阳光养老院季冬青64556813中漕环保爱心社陈亦清13641798692东安星星志愿者服务队
-
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促进和规范我校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服务精神,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保障学生志愿者及其组织的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学校团委下设志愿者服务总队,通过组织和指导全校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为学校及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提高全校学生的总体素质,为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做贡献。校学生志愿者服务总队,负责规划、管理、组织、协调、指导班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第三条:校学生志愿者服务队总队是由各个班级志愿服务队队长组成的,在校团委领导下指导、协调全校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组织。第四条:各班级志愿者服务队是在校团委的领导下,在学生志愿服务总队的指导下开展相关的志愿服务工作。第五条: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学生道德整体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为城市发展、社区管理,校园建设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为具有特殊困难,需要帮助的学生和社会成员以及贫困地区提供志愿服务;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协调、指导全校各类学生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培养学生志愿者,为学生志愿者提供成长的机会;多渠道加强中职生与社会的接触,进一步开展青年社会实践活动,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适应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推动我校青年志愿服务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第六条:班级成立志愿者服务队需向校团委申报并进行登记,其队长需经过校团委审核并加入校志愿服务总队行列。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各班学生志愿者服务队在校团委、校志愿者服务总队的指导、协调下,逐步建立、健全自身组织机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系。班级志愿服务队要集合自身特色,积极开展各种有特色,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把志愿服务意识深入青年的心中,建立符合学生自身发展的运作机制。原则上要求班级志愿者服务队应每月定期定点的开展1-2次志愿者服务活动。第八条:学生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与义务。(一)队员享有以下权利1.接受学生志愿者服务队的培训,参加有关志愿者活动;2.对学生志愿者服务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3.请求学生志愿者组织帮助解决在志愿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4、退出学生志愿者组织;5、有困难时优先得到志愿服务。(二)队员应承担以下义务1.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本条例;2.积极参加各种志愿者活动,按时按量完成学生志愿者服务总队委托的任务;3.志愿者不得有利用青年志愿服务队的名义进行任何谋取个人私利的行为;4.严格要求自己,时刻注意维护学校及学生志愿者服务队的声誉。第三章管理机制第九条:校志愿者服务总队对各班志愿服务队进行注册登记,给予活动登记表。第十条:学生志愿者招募(一)校级招募 学校重大活动由通过校志愿服务总队等组织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志愿者服务总队在深入了解服务需要、明确服务项目,明确服务任务后,发布需求信息,提出招募要求,接受志愿者报名。(二)班级招募 通过班级团支部组织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第十一条:学生志愿者在志愿服务前必须经过志愿者培训(一)培训内容1.学生志愿者行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2.对具体服务需要、服务任务对成员进行培训。(二)培训方式1.对长期的、明确的服务任务应在安排服务任务之前进行集中的、统一的培训。2.对突击性的、紧急的服务任务,可由志愿服务的组织者视需要决定培训内容、时间和方式。第十二条:志愿者服务总队对各班级的志愿者活动以及学校其他学生机构组织的志愿活动进行管理规范。各班级的学生志愿者活动需及时在志愿服务总队、校团委办公室进行登记,活动后需填写活动登记表。第四章考核评估第十三条: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校团委、学生志愿者服务总队为考评和奖惩活动的具体组织者和决定者。第十四条:建立小时志愿服务制度,以完成志愿服务的小时数作为考核学生志愿者的基本标准。建议每次所组织安排的志愿者服务的时间应不低于2小时。第十五条:校志愿者服务总队每年会根据志愿者的服务表现情况,产生“志愿者服务先进个人”、“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称号。每年举行一次表彰大会,对优秀个人、集体颁发奖证,并授予荣誉称号。2014年校团委将设立年度“十佳学校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评选在志愿服务工作上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作为校团委最高级别的个人荣誉之一,每年度获选人也将作为推报市、区级优秀志愿者的候选人选。第十六条:学生志愿者应当遵守有关章程,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维护学生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第十七条:学生志愿者组织、学生志愿者和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第十八条:志愿服务的范围包括社区服务、慰问孤老、帮孤助残、支教扫盲、青少年援助、科技推广、环境保护、大型活动会务组织等活动。第十九条:在校内各项招聘、评优、评奖时,在同等条件下对有青年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评任。第二十条:学生志愿者组织可以根据需要开展青年志愿服务周、服务月活动。第二十一条:学生志愿者可以组织与兄弟学校的志愿者组织间的交流活动,但需要向校团委、校学生志愿者服务总队上报活动,并递交活动计划,待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活动。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共青团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委员会、校志愿者服务总队负责解释。
-
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志愿者服务队章程第一部分 总则第二部分 任务第三部分 队员权利与义务第四部分 组织机构第五部分 活动经费和固定资产第六部分 考核及表彰第七部分 附则第一部分 总则第一条: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志愿者服务队是在校团委直接领导下,由志愿从事各种公益服务的在校学生组成的服务性志愿公益组织。第二条:本志愿者服务队将使用统一的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志愿者服务队队旗、队徽。第三条:本志愿者服务队的宗旨是:“无私奉献、热心服务”,通过组织和指导全校志愿者服务队活动,推动我校学生精神文明建设。第四条:奉行“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以“热心献社会,真情暖人间,弘扬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为主题,以提高自身实践能力,拓展当代中职生的素质、增强当代中职生的社会责任意识为目标。第五条:本志愿者服务队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维护志愿服务队的合法权益。第二部分 任务第六条:以“立足学校、服务学校”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基本出发点。发扬中职青年的光荣传统,不懈奋斗,不断创造,奋勇前进,在校园中树立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树立中职生新形象。第七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学校发展的需要,推动学校青年志愿者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第八条:培养中职生的公民意识、公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在校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第九条:为本校外事活动、学生自办活动等提供志愿服务,推动校风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青年的整体素质,为学校进步发展做出贡献。第十条:推进志愿者服务行为的规范化建设,维护和代表志愿者组织及志愿者的合法权益,为志愿者服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第十一条:开展与校内外其他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总结经验,加强志愿者工作的理论研究。第十二条:面向全校在校学生公开招募志愿者,建立一批由校团委直接组织管理的志愿者队伍。第十三条:培养青年志愿者和青年志愿者组织的管理者。第十四条:定期发行志愿服务队队刊、简报,进行网站信息发布。第三部分 队员权利与义务第十五条:本校在校学生凡愿意参与志愿者服务,并承认志愿队章程者,提出入队申请,经校团委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志愿服务队正式成员。队员将分配至校志愿者服务队或班级团支部志愿者服务队参与工作,由校团委统一调派管理。第十六条:招募的青年志愿者应坚持无偿服务的原则。第十七条:队员享有以下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志愿队的有关活动,阅读志愿队的各种资料,接受志愿队的培养和训练; 3、对志愿服务队的工作有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4、有向本志愿服务队推荐会员和请求志愿服务队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 5、参与志愿队干部岗位的招聘及常务工作; 6、请求本志愿服务队帮助解决志愿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7、有退队的自由。第十八条:队员履行以下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和志愿者章程; 2、遵守、执行志愿服务队执委会的决议,认真负责地对待每项工作; 3、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实践及志愿者活动,宣传志愿服务队的宗旨,维护志愿服务队的声誉,以实际行动扩大中职生的社会影响; 4、认真并努力学习时事知识和学习专业知识; 5、对自己严格要求,时刻注意维护团队声誉; 6、主动向志愿服务队提出意见和建议。第十九条:对志愿者服务队队员应‘建立详细个人档案,并对每一次志愿服务活动认真入档;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校团委志愿者服务工作委员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校团委志愿者服务队委员会商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队员毕业或因其他原因离校,按自行退队论,不再办理有关手续,但其档案将在本志愿服务队保存三年。第四部分 组织机构第二十条:本志愿者服务队最高权力机关是校团委志愿者服务队委员会,常设社会实践部,统筹志愿者服务工作。队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即年度志愿者工作总结表彰会。第二十一条:组织机构 1、本志愿者服务队委员会设常务学生理事6名。 2、各校级志愿者分队、班级团支部志愿者分队队长人选由校区、校团委、班级推荐或个人自荐,经委员会审查通过。第二十二条:本志愿者服务队分队队长通过公开招募或班、团组织推荐等形式产生。第二十三条:志愿者服务委员会常务理事会议,每年一般举行四次,会期一般为每学期初和学期末。第二十四条:各分队例会,传达理事会安排和任务,处理日常事务,增进各分队了解。会议时间由委员会会决定,并由常务委员成员主持会议。第二十六条:志愿者服务委员会职权: 1、听取和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本志愿服务队的重要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3、修改本志愿服务队章程; 4、选举产生本志愿服务队理事长、副理事长; 5、聘请志愿服务队顾问、名誉理事长、名誉理事; 6、认为有必要处理的其他重大事务。第二十七条:志愿服务队分队会议,应及时上报工作情况至校志愿者服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条:志愿服务队常务理事的职权: 1、召集并主持志愿服务队理事会全体会议; 2、组织实施章程中规定的职责和任务; 3、执行志愿服务队理事会全体会议的决议 4、决定志愿服务队理事会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变动。第五部分 活动经费第二十九条:本志愿服务队是围绕信息管理学校开展活动的非盈利性的学生公益组织。第三十条:本志愿服务队经费来源校党政、校团委对本志愿者服务队的扶持。第三十一条:资金的支出主要用于志愿服务队日常必要开支,由校团委进行统一的管理,定期公布开支情况。第三十二条:本志愿服务队所有固定资产须登记造册,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志愿服务队的资产。第三十三条:志愿服务队内一切开支,经手人必须以有效发票为凭。第六部分 考核及表彰第三十四条:对志愿服务队队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及表彰是对志愿者服务工作的肯定和有效认证。志愿服务工作将作为学校各项评优的依据之一,并对表现突出集体授予“优秀志愿者服务队”称号;并对表现突出个人授予“优秀志愿者”称号;并以年度为单位,评选“校十佳学生志愿工作者”,作为校团委个人荣誉的最高评选等地之一。第七部分 附则第三十五条:本志愿服务队不收队费。第三十六条:对本章程的修改,须经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校团委同意并核准后生效。第三十七条:本章程即日起生效。第三十八条:本章程解释权归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志愿者服务队委员会。
-
继承志愿精神,成就美丽人生----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图书131班“宋庆龄”班授牌仪式报道2013年9月26日下午,对于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的师生们而言,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在校党总支、宋庆龄故居纪念馆的支持下,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图书131班被授予了“宋庆龄班”的荣誉称号。26号的下午,在宋庆龄的雕像前,在故居工作者的组织安排下,举行了“宋庆龄班”授牌仪式,并邀请宋庆龄故居纪念馆党支部书记刘世襄、校党总支书记彭燕一同参与了仪式。 2009年起,我校就开展了与宋庆龄故居对接的志愿讲解活动。通过为宋庆龄故居的志愿服务,为各地游客及徐汇区内中小学生介绍宋庆龄长期生活的地方和从事国务活动的重要场所,帮助他们了解伟人的生平成就,宣传宋庆龄光辉伟大的一生。通过志愿者活动我校的同学们能更多地接触社会,搭建一个研究宋庆龄、宣传宋庆龄的平台,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如今,为更好发挥上海宋庆龄故居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搭建双方的互建关系,共同开展创建“宋庆龄班”活动。我们图书131班作为学校第一个宋庆龄班,更作为上海市中职校中开创“宋庆龄班”的先行者,也是学校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的升华,继承信管志愿者的服务与进取精神,参与到志愿者活动中来,积累自身的社会实践经验。锻炼自己,培养能力。 仪式开始前,图书131班学生代表为宋庆龄雕像送上鲜花,并且全体师生在宋庆龄雕像前三鞠躬,以表示对宋庆龄的崇高敬意。在仪式中,班级的团支部书记代表全班进行发言,并感谢故居以及学校能给予班级这样好的机会与实践的平台。班中的班长代表学校,代表班级,从刘世襄书记的手中接过了沉甸甸的铭牌,图书131班的同学们都洋溢着喜悦的笑容,对于一年级的新生而言,这个光荣的志愿者服务使命,将从这里开始延续。在活动中,刘书记和彭书记分别致词,在他们的言语中,都充分肯定了我校宋庆龄志愿者服务队自2009年以来的志愿服务工作,正是三年来志愿服务工作的先进性与表现优异,才能有了今天的殊荣。两位老师都希望在宋庆龄班成立后,能继续更好地传承志愿服务精神,以为故居服务为荣,以作为宋庆龄班的一员为耀。 “宋庆龄班”已经成为上海宋庆龄故居未成年人爱国主义教育的品牌项目,通过“宋庆龄班”的活动,希望我们的同学们在心中播下了一粒宋庆龄精神的种子,它将伴着我们一路成长,在未来前行的道路上得以汲取精神力量。志愿公益的活动我们永不停歇,永不止步。让我们继承志愿精神,成就美丽人生。供稿:校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