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汇编
09-财产设备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06-15 09:08:40   发布人:管理员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577

一、管理范围

本管理办法所涉及到的设备指上海市职业教育数字娱乐技术开放实训中心(以下简称实训中心)所属并已为实训工作所使用的电脑、音响、投影仪及程序软件等设备。

二、管理模式与管理职能 

实训中心的财产与设备日常管理及维护由事务部和技术部负责实施。事务部主要负责设备的登记、盘点管理;技术部主要负责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三、实训设备维护与保养

(一)实训设备维护与保养的原则
1、通过规范化的维护保养,保证各种各类设备达到其规定的使用寿命。并且在使用寿命期内保证其设计精度范围,避免过早失效而造成经济损失和工作影响。

2、实训设备维护保养的依据是各种各类设备产品说明书所规定的维护保养要求和操作规程中所涉及的内容,以及对设备可能产生影响的环境因素的有效排除。

(二)实训设备维护与保养的范围
1、实训中心建卡的全部固定资产设备和配套附件设施等。
2、实训中心建卡的全部低值耐用品。
3、自制和捐赠的仪器设备。
4、封存或停止使用,待处理的仪器设备。
5、实训设备外表的整洁美观,布置合理,具有较好的视觉效果,实训室或工作场所的环境。

(三)实训设备维护与保养的职责和权限
1、实训中心主任负有领导责任、监督责任和奖惩权力。
2、实训中心主任全面负责本条例的实施、分工、检查和考核。行政部门和业务部门的设备维护保养由部门领导指定专门人员负责。
3、实训设备的使用保管人是维护保养的直接责任人。
4、两人以上使用或公用设备必须指定一名精通业务的人员作为维护保养的责任人。其它使用人员应接受责任人的安排和监督,责任人有权拒绝不遵守操作规范、不配合维护保养者的使用要求。

(四)实训设备维护与保养的规范
1、责任人必须熟悉仪器设备的原理、结构、额定参数和各种特点,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维护保养的制度要求,正确掌握维护保养的方法,努力做到三好四会(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避免因维护保养不到位或保养方法不当引起仪器设备的损坏,凡因保养不当引起设备损坏,要追究责任。
2、大型精密设备和新型贵重设备,责任人要参加供方提供的培训,获得操作资格后方能承担维护保表的职责。
3、实训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常规设备不论使用频率如何,至少每月维护保养一次,每半年要进行全检修、校验一次。
4、实训设备用后保养。每次使用完毕后.都应进行一次除尘、去污、复原,计算机发现病毒,直及时进行清除。
5、实训设备的随机保养。凡出现意外浸水,污染迁场,房屋装修以及时令雷雨等情况应及时进行全面维护和保养,设备在修理排除故障后,亦应进行专门保养。
6、实训设备的环境保养。对环境要求较高的设备(如恒温、恒湿、无尘、无菌、避震、避磁场等),所配备的环境设施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报告科研设备处,影响主机使用精度的应暂停使用待环境设施修复后再行使用;对主机有损害的应按说明书及时采取
有效措施。
7、实训设备的闲置保养。因故暂停使用的设备,凡电子设备和光电设备应隔月通电一次。

(五)、实训设备维护与保养奖惩条例
1、仪器设备维护保养执行情况为实训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2、在设备维护保养方面工作突出,近年内无设备事故的个人优先考虑评优。
3、仪器设备因维护保养不力,未达到规定使用寿命或使用时失去精度,造成早期失效的,当年度有关责任人取消评优资格。
4、凡因维修保养不力,造成设备报废或残废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责任人,当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按有关规定作经济赔偿。
5、凡因维修保养不力,造成设备报废一年累计达5万元以上,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还应提交管委会办公会议上讨论作出行政处分。
6、出现上述事故的部门或个人,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报告,实训中心主任签署处理意见,报管委会,凡瞒报者按原直接责任人处理。

四、实训设备管理细则

为规范本上海市职业教育数字娱乐技术开放实训中心的管理,避免设备的丢损,加强设备的现场管理、定期检查工作,而制订管理的细则。

(一)、实训电脑的盘点管理

事务部的财产管理员每月对实训中心登记在册的电脑巡视、盘点一次,检查主机、键盘、鼠标有无丢失,并将检查结果连同设备损坏、转移、闲置等情况,形成《设备管理台帐登记表》和《变更设备使用状态登记表》,并上报有关领导。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技术部维护管理员确认原因,并作相应处理。 

(二)、实训区的设备管理

1、办公用电脑的管理

办公用电脑由使用人对其设备的完整性负责,部门公用设备由部门领导或小组领导负责。财产管理员每个季度对办公用电脑进行清点,检查设备是否正常使用。如发现配件丢失,由责任人按价格进行赔偿,如发现未经财产管理员同意,擅自调换实训电脑的情况,将实训中心领导给予使用人相关处理。

2.实训用电脑的管理

每个实训班的班主任老师负责对所在班学生(学员)使用的电脑的完整性负责。每个实训班开训时,由财产管理员和班主任进行实训电脑交付使用的交接登记,结业时,双方进行实训电脑的收回保管的交接登记。

3、库房管理

技术部的维护管理员负责及时将无人使用的电脑和不能使用的电脑全部收归中心事务部电脑库房分类存放,并负责对其调配,重新提供给学生(学员)或教师使用,同时将调配情况报送财产管理员备案。在月末盘点时,维护管理员负责配合财产管理员进行电脑清点、对帐工作。

4、网络维护

如果学生(学员)出现网络不正常的现象,所在班级的班主任老师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提供学生(学员)姓名、座位号、班级,故障明细,通知维护管理员进行解决。维护管理员应在2个小时之内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班主任老师和技术部负责人。

5、电脑维修

电脑故障分为软件故障和硬件故障,如出现系统问题由班主任协助学生(学员)处理,硬件驱动程序由技术部提供,电脑病毒问题由班主任协助学生(学员)安装防火墙及杀毒软件。

如出现硬件故障,由班主任协助判明硬件原因,然后将主机、鼠标、键盘送至技术部,由技术部对硬件进行更换或维修。如主机无光驱而要安装系统或软件,则需将主机、鼠标、键盘送至技术部,由技术部提供显示器、光驱,维护管理员协助安装系统或软件。维护管理员负责对主机开封,在问题得到解决后进行封口,其他人不能擅自对主机开封,否则给予责任人相关处分。在问题处理完后在当天将处理结果报送技术部负责人和班主任老师。

6、电脑物资领取

如学生(学员)需领用电脑,由班主任老师到事务部负责人处办理领用手续,不得私自从其它班级借用。鼠标领用由班主任到事务部领用。

7、电脑转移

学生(学员)和教师不能无故转移或调换电脑,对电脑的转移或调换均需通过技术部。如学生(学员)因各种原因退回电脑,班主任老师应及时报送技术部负责人,以便进行调配使用或入库管理。如学生(学员)转班或调换座位,班主任老师需将电脑转移情况及时报送技术部负责人同意并由技术部进行登记。

8、电脑赔偿

如果没有按照老师的要求进行操作造成配件损坏或保管不当丢失配件,由学生(学员)照价赔偿。如果因上海市职业教育数字娱乐技术开放实训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职,造成配件丢损,按照同样方法赔偿。

9、电脑配件的报损

如因教学的原因造成配件正常磨损而不能使用,维护管理员可在每月月末在财产管理员处进行配件报损,并根据备用配件的存量进行配件补充申请。

(三).电子实训室设备管理

1、电脑配件管理

装配电脑的主要配件CPU、内存条、硬盘(包括螺钉)统一由维护管理员向财产管理员领取后进行标示管理,对教学使用的电脑按照每台的编号放置配件,建立台帐,记录每台电脑每天的使用情况。

2.电脑配件的使用

当天装配电脑实训之前,由每一位学生(学员)向维护管理员领取自己所用电脑的主要配件,如发现领用时配件问题,应及时提出。装配电脑下班前10分钟,每位学生(学员)拆下自己所用电脑的主要配件,连同装配工具、螺丝钉完整地交还给维护管理员,同时将显示器、键盘、鼠标以及主机内的其它配件整理归位,放置在指定位置,经授课老师检查后方可离开装配教室。

学生(学员)装配电脑时应在授课老师的指导下进行装配工作,如果在装配过程中发现配件有问题,学生(学员)需马上向授课老师汇报,经授课老师书面确认非人为损坏后,向维护管理员申请调换配件。如因学生(学员)装配电脑时损坏,则照价进行赔偿。

(四).多媒体实训室、软件实训室的设备管理

多媒体、软件实训室内的设备由授课老师分段负责,技术部维护管理员统一管理。每次上课前,由授课老师到技术部领取教室钥匙,进行授课前的准备工作。授课老师在上课期间负责电脑设备、音响设备、投影仪的完好性,下课后将钥匙及其完好的设备移交给后续的授课老师或维护管理员,并作好设备归位工作。 

技术部维护管理员负责多媒体、软件实训室的各种实训设备的使用维护。如上课前发现设备有不正常现象,授课老师需立即向财产管理员通报,以便及时解决问题和明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