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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教工工作规范守则
发布时间:2016-03-10 17:20:56   发布人:管理员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536

为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作,体现我校全体教职员工的精神风貌,全体教工要以学校主人的姿态,按下列要求努力完成自己的岗位责任。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完成区教育局师资培训任务所规定的业务进修和高一层次学历进修,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三、衣着整洁,以教师的仪表要求自己,为学生作表率。保持环境卫生,主动参与组室卫生工作。

      四、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不歧视、不讽刺、不辱骂、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具有高尚的师德。

      五、团结合作,公平竞争。不说影响学校声誉和师生团结的话,不做损害学校形象和同事利益的事。

      六、积极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勤于钻研。认真上好每一堂课,确保教学质量,按时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教学任务。

      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学校安排,服务学校大局。

      八、校内不做有偿家教,不接受学生家长赠送的礼品,不向学生家长暗示、索取财物,不通过学生家长关系谋取私利。

      九、遵守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不串岗,不干扰办公室其他同志正常工作。